曹保平:為觀眾交代真兇從哪里來
問:在一開場就把滅門案的經(jīng)過放出來,是不是為了讓觀眾盡快的進入故事?
曹保平:這個主要是要解決一個問題,就是觀眾不可能等到最后才知道誰是滅門的兇手。他們幾個一出來,觀眾就會猜是不是他們。但是你要是不告訴觀眾,那還是有一個懸念,觀眾會一直猜,那到結尾的時候;你告訴觀眾就是他們,觀眾就會覺得沒意思。因為你演半天才說兇手就是他們,那我早猜到是他們了。所以就一上來就告訴你,兇手就是他們。
那這樣就帶來第二個難題。小說是靠這個建立懸念的,那開始就說了誰是兇手,怎么到最后反轉?就需要再重新建立?,F(xiàn)在出現(xiàn)的第四個人物就是為了讓觀眾最后的方向顛覆掉。
問:第四個人是怎么考慮的?原小說里完全沒有。
曹保平: 原小說里有個問題,他們?nèi)齻€人是滅門的兇手,我接受不了,我覺得很難自圓其說,因為它違背生活邏輯。如果他們?nèi)齻€是善良的孩子,我覺得他們滅一家五口,還把所有的痕跡收拾地干干凈凈,只留了一個指紋,這是不成立的。因為他們下不了手,殺五個人跟殺雞不一樣,那個血光四濺,正常人是受不了的。這個說服不了我。所以我覺得這個前提不成立,那在電影里不能讓這個前提繼續(xù)下去。那就換成另外一個可能的前提。這三個人是混混,可能打架、殺人都干過,這次是陰差陽錯在絕境下能下得去手。但是能下去手的前提是,這三個人從小長大就是混混,在社會上亂來的。但是要是這么設定在后面又說不清了。因為要是混混,他不可能殺了五口人以后就做好事贖罪。這個又不成立了。
鄧超:像“小丑”希斯-萊杰一樣體驗角色
問:《烈日灼心》很虐心,你在演這部戲的過程中是什么狀態(tài)?
鄧超:把自己關起來,和角色待在一起,不出門,穿著小豐的衣服(那套協(xié)警服),然后到地攤上給小豐買內(nèi)褲,穿在自己身上。那幾個月就穿那些,不穿鄧超的衣服,不穿鄧超的內(nèi)褲,不出去吃飯,不跟組里人說話。哦,拍戲間隙去了一趟《我是歌手》,當時一直拒絕海泉,我印象很深,他給我打電話,說“超兒,我們這有一個駐唱,你能不能過來”,我說我現(xiàn)在的狀態(tài)完全沒法去一個綜藝節(jié)目。還去唱歌?又蹦又跳?后來海泉屢次打電話,我就去了兩天,也是神經(jīng)質(zhì),也是一次……
問:神游!跳脫了一下。
鄧超:對,用的這個詞很對。其實我廈門也有很多朋友,見面可以,但是不一起吃飯,因為我覺得小豐去不了那些地方。我也去了警局,體驗一下協(xié)警是怎么工作的。協(xié)警是不能夠配槍的,也不能配手銬,甚至衣服裝備都是自己買的。包括怎么接活,因為你要跟著警察出去接活,你要是接好了,就能跟正式警察出個警,沒有的話,那你就只能在那兒值班。然后給自己加了一個黃膠帶,還有那個塑料的鎖扣(用來綁手的),就是自己給自己備的裝備。當然,外化的東西是一方面,重要的是要跟小豐多住在一塊兒,多去感受那種逃亡的感覺。就像我喜歡的“小丑”希斯-萊杰,他每拍一個戲,就會去一個旅館,自己住七天,一直跟自己說話。
段奕宏:警察難演,要靠精神氣質(zhì)取勝
問:伊谷春這個角色是個警察,警察這個職業(yè)給人的慣性認知是某一種固定的形象,代表正義,代表國家公權力,相對而言沒有那么立體化,這會不會成為你接演《烈日灼心》的障礙?
段奕宏:你的想法跟我的想法一模一樣。我從劇本上沒有看到這個角色有別的可取之處,我很擔心我呈現(xiàn)出來就只能是這樣。當我作為觀眾去看一個人物形象的時候,我總是在想我能呈現(xiàn)到什么程度?我能塑造成什么程度?但是我看到的都是平平的,都見過。最開始我為什么拒絕(《烈日灼心》)呢?就是這個原因。警察這個職業(yè)我不熟悉,原劇本對這個職業(yè)的描述筆墨都是有限的,我就會想,這么一個有限筆墨的人物,就有可能代表導演的重心。如果篇幅有限,導演的精力又不在這兒,只是一個輔助角色的話,那就更沒可能我們一起呈現(xiàn)出來一個不一樣的警察形象。
問:后來你們是怎么討論伊谷春這個角色的?
段奕宏:然后就聊啊。成全這個人物不能靠我一己之力,一定是大家都意識到了,這(電影)一定是幾條腿走路。缺一條腿,你認為可以,那好吧,我肯定就不來了。你認為不可以,那行,至少說明你的態(tài)度在這兒,那咱們有機會。就像當年的元朗(《士兵突擊》)一樣,你認為很重,有什么措施嗎?我們一起來創(chuàng)作。首先作為導演,你有這個態(tài)度,那么我在關鍵的時候有解讀和創(chuàng)造的權力,我們一起來造就這個人物,那行。心里有這個踏實的感覺,我才接受了這個角色。